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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赞昇新材料有限公司HNBR5000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88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期间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赞昇新材料有限公司HNBR5000吨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赞昇新材料有限公司

工程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港区外环西路533号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7269.75万元;

工程内容: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北侧新征用地21.7亩,征用后合计厂区总用地面积61.47亩,在厂区原料和成品仓库原址推倒新建标准化车间,用于建设年产5000吨氢化丁腈生产线,供水、供热、仓储等公用工程部分依托现有,部分新增部分设施。

本项目产品方案情况见表1。

表1 本次项目主要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建设规模(t/a)

 备注

1

氢化丁腈橡胶(HNBR)

5000

扩建,其中半固体状产品产能不高于1000t/a;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详见表2。

表2    建设项目周围主要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序号

环境

要素

保护目标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距厂界最近距离(m)

X

Y

1

大气

雅山社区

314687

3388483

人群

~8950人

二类空气功能区

E

~2280

2

亭子桥村

311859

3390709

人群

~4100人

NNW

~2170

3

建利村

314688

3390139

人群

~3511人

NE

~3140

4

乍浦镇养老服务中心

315153

3389372

人群

~100人

NE

~3000

5

乍浦镇医院

315149

3389515

人群

~62人

NE

~2980

6

地表水

园区内河

312490

3388361


/

Ⅲ类水质功能区

E

~160

7

乍浦塘

315605

3388665


/

E

~3250

8

杭州湾

/

/


/

四类环境功能区

S

~3300

9

地下水

项目所在地附近地下水



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



10

声环境

厂界



GB12348-2008 3类



11

土壤

基本农田用地



GB 15618-2018

NW

~500

三、环境质量现状情况

(1) 根据根据《平湖市环境监测年鉴》(2022年度),2022年平湖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类区标准,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22年12月和1~12月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情况,海盐县为不达标区,超标因子为O3,故本项目拟建地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

(2)根据委托监测及引用数据,氯苯(小时浓度)、氯化氢(小时浓度、日均浓度)监测结果均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要求。

(3)根据乍浦塘虹霓桥断面地表水水质2022年监测结果,除总磷、总氮和粪大肠菌群外,其余指标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量标准限值。

(4)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委托监测及引用数据中各监测点位地下水水质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三类标准。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站和固废堆场旁、生产车间旁、厂区门口传达室旁包气带均未受到污染

(5)根据监测结果,监测期间项目所在地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关标准限值的要求。

(6)根据委托监测及引用数据,各建设用地监测点位各指标均低于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厂区外现状农用地监测点位各指标均低于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风险筛选值。

四、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混合后纳管排入嘉兴港区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杭州湾近岸海域。厂区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的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未有排放标准的常规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与园区污水处理厂签订的纳管协议值,氨氮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相关标准,全厂废水可实现稳定达标纳管,不会对嘉兴港区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造成影响。

2、空气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分析,正常工况下,各废气因子排放贡献浓度均可满足相应环境标准。根据预测结果,正常工况下,各废气因子预测浓度叠加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同类在建项目污染源及区域背景浓度后的预测值均可满足相应环境标准。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污染物环境影响可以接受。根据计算结果,本项目不需要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噪声影响评价

本项目经采取本评价提出措施处理后噪声级贡献值不大,项目建成后各预测点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限值。因此,总体来讲本项目建设运行不会对周围声环境带来明显影响。

另外,根据项目厂区周围环境状况,周边环境敏感点距离厂界较远,通过距离衰减,本项目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很小,声环境质量仍能满足声环境功能区相应类别的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只要严格执行本次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风险源主要是罐区储罐及物料输送管道等,项目涉及氯苯、氢气等多种危险物质,有一定的泄漏和火灾、爆炸风险,风险事故可能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及周围人群健康产生不同程度的不利影响。企业应加强风险防范,编制应急预案,配置应急器材,防止相应的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五、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3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类别

防治措施

废水

(1) 本项目对于含氯苯废水进行预处理,采用树脂吸附预处理工艺,经预处理后再与其他废水混合。

(2)本项目在厂区西南侧新建一个废水处理站,将预处理后的废水和公用工程低浓废水混合处理,建议采用均质+过滤的处理工艺。

(3)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污污分流,严禁废水直接排入总排放口。雨污管线必须明确标志,并设有明显标志。初期雨水收集后汇入废水处理站处理。

废气

本项目的废气处理设施的工艺流程:

①车间新建一套二级树脂吸附/脱附装置,用于处理车间含氯苯废气(不含氢)和储罐废气;

②车间新建一套500Nm3/h变温吸附变压吸附制氢装置用于处理车间含氢废气(加氢泄压废气)和氢气原料的预处理,回收后的尾气和加氢置换废气(含氢)经缓冲+一级冷凝+一级树脂吸附后高空排放;

③固废堆场废气经一级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

④提高产品包装工序的设备自动化水平,对包装工序集气设施,收集废气的浓度排入车间废气总管,排入本项目二级树脂吸附处理装置。生产过程中取样采用全密闭取样系统,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

⑤无组织废气进行全面收集处理,项目投产后建议定期开展LDAR泄漏检测和修复,严格控制跑冒滴漏。

噪声

对邻近厂界的循环水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

(1)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过滤废渣(含滤芯)、废水处理站污泥、废树脂和废催化剂、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可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2) 未沾有化学物质的纸板箱等可作为一般固废,由当地环卫站进行清运或出售给废品收购站,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另外如包装发生破损,必须将沾有化学物质的包装材料作为危险固废委托处置。

(3)质检室产生的废试剂瓶(沾染危化品)、分析废液和废机油属于危险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4)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在厂区内收集和转运应根据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相关规范执行;

(5)危险固废堆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分类收集和暂存,暂存场地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

地下水及土壤

(1)雨污分流,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后纳入污水处理站;

(2)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

(3)污水和给水管道全部实施地面化或实施明沟明管,并做好防腐硬化处理;

(4)危险废物堆场仓库均应防雨、防渗、防泄漏设计。

风险

(1) 本项目建成后厂区内设有两套树脂吸附装置,可互为备用作为废气应急装置,防止事故性排放情况的出现。

(2)事故应急池平时应空置,应急时可收容消防水,该应急池入口和出口阀门设专人看管,并设有自动和人工两套控制系统。应急池入口阀门平时关、事故时开,出口平时开、事故时关,确保受污染的消防水或泄漏物料导入事故应急池内。

(3) 在项目实施前更新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置应急设施和物资,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六、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赞昇新材料有限公司HNBR5000吨扩建项目拟建于嘉兴港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嘉兴港区总体规划,符合功能区规划和环境功能区规划。通过分析,项目排放废气、废水经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噪声能维持现状,项目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符合总量控制原则,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相应的要求。同时,项目建设符合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和“三线一单”原则。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七、公众查询方式和期限

(1)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2)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3)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4)公示时间:2023年9月23日~2023年10月12日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浙江赞昇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港区外环西路533号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15372326855

(2)环评单位: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万塘路317号华星世纪大楼503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067793771    

(3) 审批环保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分局         

地址:浙江省平湖市乍浦镇嘉兴综合保税区通保路10号综保大厦A座五楼      联系电话:0573-85588120  

八、环评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分局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浙江赞昇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公开查阅。

 

浙江赞昇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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